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31日通过的《江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