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黄财让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深吕管理区东建村 的新府集建字(1990)第1416026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代理人:黄松波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