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遗失(灭失)声明
黄湾回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五和村蟠龙东升新村四巷5号 的 新集用(2009)第00356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湾回 黄琼后(代)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