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仓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江门市仓后区安龙里117号的江府国用(89)字第0005893002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 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家杰(继承人)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