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1256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利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蓬江集有(2012)第00500867-1号、蓬江集有(2012)第00500867-2号、蓬江集有(2012)第00500867-3号、蓬江集有(2012)第00500867-4号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中和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罗山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上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440703005028JA 00010W00000000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中和村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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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