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123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江集有(2012)第300478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704009019JA
00016W00000000
南环路以南东仁村倾二围地段(土名)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