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江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第115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利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蓬江集有(2012)第00100711号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虎岭岭美股份合作经济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440703001006JA00003
W00000000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虎岭村委会地段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