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百千万工程”,以及市委“1+6+3”工作安排、区委“一园三中心”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法治力量护航绿美新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知应会100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级会议部署精神。局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知应会100条》等党内法规或文件。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落实年度普法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文件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组织公职人员100%完成学法考试。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2025年来,我局办理行政诉讼3宗,局相关领导出庭应诉,没有败诉。
(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一是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江门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每宗案件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适用法律准确、裁量得当。二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实施企业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违法情形符合《江门市生态环境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清单》《江门市生态环境违法企业主动公开道歉承诺工作指引》的企业从轻处罚、不予处罚,有效推动违法企业主动及时改正,促进平稳健康发展。2025年以来,我局作出行政处罚57宗,对符合轻微违法情况的6宗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符合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制度的29宗案件减轻罚款,办理行政处罚听证1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一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统筹整合大气污染防治、环境风险源排查、危险废物管理等多项执法任务,实行“一次上门、全面体检”,避免多头重复检查。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752人次,检查企业1278家次,发出责改通知书174份,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3宗,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3宗,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二是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5年以来,我局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1237宗,处理率为100%,其中水污染投诉177宗,大气污染投诉735宗,噪声类投诉287宗,其他38宗。三是大力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5年以来,我局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执法信息380余条。严格执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及集体讨论制度,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四是推动实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标准和程序。严格落实“亮码入企”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熟练掌握“亮码入企”操作规范,要求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时,要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及行政检查二维码实施行政检查活动,规范行政检查的同时提升执法公信力。五是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成功磋商4宗赔偿案件,案件数位列全市第一。其中,运用该改革机制提前介入案件办理流程,成功推动新会汇腾富重金属污染案、岛桥非法倾倒填埋污泥污染案等多起大案要案,查处初期即启动损害评估,同步推动责任主体开展污染物清理处置,有效遏制污染扩散态势。通过科学评估损害范围、精准核算赔偿金额,促使责任主体累计支付赔偿资金约508万元,全部用于受污染土壤修复、水体生态改善,成功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实现“损害担责、修复优先”的改革目标。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将所有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实行申报、受理和审批全流程网办,实现环评审批线上化、标准化,大大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2025年,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4个。二是全面使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简化排污许可相关办事流程,对排污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逐一审查,作出予以受理或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内容的处理,提高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效率。2025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排污许可证522家。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结合“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我局全面开展线上线下系列宣传活动。线上聚焦“江门生态环境”“相约新会”“新会+”等本地知名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动态、环保政策解读、科普知识、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提高企业和市民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联合新会区融媒体中心和企业策划摄制《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宣传短片及《环境问题无小事,法律红线莫触碰》以案说法警示片,推出生态环境普法广播栏目《环保之声》,开展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线上活动。线下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为重要宣传节点,联合多个部门深入镇(街)、工业园区、社区、学校等举办系列主题宣传活动,传递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理念;联合小鸟天堂等环境教育基地及圭峰会城等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科普研学活动,提升社会各界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举办主题活动,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善于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氛围。三是积极构建青少年环境教育体系,会同新会区教育局积极动员新会区中小学生参加各级环保竞赛,新会区在系列环保竞赛中取得好成绩。
(六)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主要领导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报告制度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全面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法治理论学习,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重要论述,带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和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5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法治建设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与落实,依法行政意识需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业务知识以及法律法规理论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仍有提升空间,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入,生态环境执法任务愈发艰巨,如何在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压力下,紧跟案卷评查等相关要求,保障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成为了执法人员新的难题。三是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仍需持续发力,普法宣传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方面仍较为薄弱,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度有待提高,部分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制度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和各领域。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司法衔接等制度体系。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建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主题沙龙、专题培训会等,提升执法人员精准适用法律、规范执法程序、妥善应对复杂执法情境的能力。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案件办理,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是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实效,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矩阵。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与群众、企业、学校和社区的互动交流,深入了解公众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面的普法需求,及时对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解读。通过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拓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内容,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学习积极性。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
2026年1月4日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