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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人享受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期间在江门市内变更就业单位的,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吗?
发布时间:2021-10-14 11:14:07
来源: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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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需要。申请人在享受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期间变更就业单位的(包括在跨市〔区〕和同一市〔区〕内变更就业单位),应登录江门市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重新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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